家庭团聚
此居留许可给予在西班牙有已更新过的或正在申请更新的 居留和 工作许可的有合法身份的外国人的亲属。
均是需家庭团聚的家人,配偶或者同居伴侣,年龄未满18周岁或者有残疾的子女和经济上需要依靠的年龄在65岁以上的老人(最后一种情况,只有在被要求团聚的家人已经拥有 长期居住许可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
要求家庭团聚的人必须出示工作证明和/或者有照顾家庭成员生活基本需求足够的经济来源,以及拥有合适的住房条件。为此,需要向巴斯科政府市民接待中心Zuzenean申请一份有关住家条件的报告。
团聚的家人必须申请在其来源国 居住签证,特殊情况下可在其他国家申请。在西班牙与家人团聚后的一个月的时间内,必须申请 外国人居留证。如果年龄在16岁以上,此许可证允许工作。
在哪里办理?
家庭团聚在 Bilbao外国人事务办公室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