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留
停留是指在西班牙境内呆不超过90天。一过这一期限如还要继续呆在西班牙则须申请延长停留期或申请 居留许可。
如果外国人凭签证入境西班牙且签证上停留期不超过3个月,可将其延长另外3个月。
相反,如果外国人无签证而已进入西班牙,在合理的特殊情况下可延长其停留期至最多3个月。
更新申请必须填写正式申请表格并由相关人交送到 移民事务警察署。
有些外国人需签证来西班牙旅行。如要获得这种签证必须要证明有足够的经济来源可供在西班牙停留并且停留期间有住处。
最后一项可通过一封 邀请函证明。 邀请函必须到 国家警察局外国人事务办事处申请。
除此之外,签证申请人必须出示有具体日期的不可改签的往返机票,其返程日期不超过所批准的停留期限。
学生居留
外国人若想在无经济报酬的条件下进行学术研究、培训或学习,必须拥有学生签证。此签证必须在其本国申请,特殊情况下可在其他国家申请。
此签证允许外国人在西班牙停留以便其完成所提及的学业,其有效期仅限于学业持续时期。
另外一个要求,必须要有学校的注册证明,且提出有足够经济能力来承担教育费用及居住在西班牙和返回原国的费用
外国人士来像西班牙唯一或主要目的是学习或使工程未酬劳动形成的调查或以任何机构或科研教学西班牙语、公营或剥夺学生将考虑正式承认.
期限的居留许可,内政部将相当于一个过程,这就是它注册. 授权将中止每年若持有证明他仍团聚所需条件的初步考察,授权符合规定要求的培训中心,其中出席,并核实自己的研究成果.
可以申请从事与学业相关的工作。然而,如果是接受高等教育、正规就业培训或旨在获得职业证书或从事某项职业所需的专业资格证书,学习居留许可允许持有人作为受雇者或自雇人士工作,而无需申请明文许可。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30 小时。
同样,如果成功完成学业、培训或实习,并提交一份雇主聘用证明,可以申请变更为工作许可。
另一方面,持有学习居留许可并在高等教育机构完成学业的人可以申请以求职为目的的居留许可。为此,必须证明经济来源和医疗保险,只能获得为期12个月的居留许可,如果找到与所完成学业相关的合适工作或自我创业,则可将居留许可改为居留和工作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