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国学历的承认
在西班牙,有3种办理方式可以承认在国外完成的学业:
- 对等认证
- 同等认证
- 学历认可
选择哪一种程序完全取决于想要获得认可的学业。
当需要承认的学位与从事受监管职业有关时,应进行学位对等认证。这些受监管的职业罗列在在11月21日第967/2014号皇家法令的附件1中,共有36种职业。
那些希望获得与非监管职业(皇家法令附件1中未列出的职业)有关的学位认可的人可以申请学位同等认证。
学历认可是出于学业目的对高等教育学习的官方认可,允许学生在西班牙大学继续相应学习。其目的不是为了审定已经获得的学位,而是为了审定在国外学习并通过的一系列课程。在这种情况下,主管机构是所选择的继续学习的西班牙大学。
审定级别和各级别的权限
巴斯克政府(非大学教育)
- 初中义务教育的毕业文凭
- 高中一年级
- 高中文凭
- 中级或高级职业培训教育
- 艺术类和特殊领域的教育
教育部
- 大学学位
外国大学学位的对等认证和同等认证
任何持有人都可以申请国外获得的高等教育文凭的认证。
由官方正式对等认证和同等认证有效的学位自批准之日起在西班牙享有同等学术或者专业效用。部分特殊情况,在批准之前有附加的培训要求。
必须携带申请表、证明文件前往 西班牙政府教育部,并支付费用。
何处?
国外非大学学位和学业的对等认证和同等认证
居住在巴斯克自治区的人可以申请国外非大学学历的对等认证和同等认证。为此,必须出示相应市政府的户籍登记证明。
要了解相对应已完成学业的学历情况,参见 按国度分学历对应表.
另一方面为工作需要,也可以申请认证在国外的学习与西班牙初中义务教育四年级以前的课程对应。
何处?
申请表,连同文件材料和费用,可以通过 Zuzenean交送。
关于学位认证,在比兹开省有一专门机构可以免费提供更多的相关信息和指导: